健康保險,簡稱健保,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以及醫療意外保險等。是指在被保險人身體出現疾病時,由保險人向其支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健康保險的支付范圍通常包括醫療費用、收入損失、喪葬費及遺屬生活費等。此種保險多與傷害保險合辦,也有與人壽保險合辦的。為防止道德危險,辦理健康保險時,保險人通常都規定一段試保期間,對被保險人在此期間后發生疾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方負賠償責任。
國家層面健康保險行業政策
根據觀研報告網發布的《中國健康保險行業現狀深度研究與投資前景預測報告(2022-2029年)》顯示,近年來,為了促進健康保險行業的發展,我國陸續發布了許多政策,如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探索推進醫保信息平臺按規定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信息共享。
2014-2022年國家層面健康保險行業政策匯總
發布時間 | 發布部門 | 政策名稱 | 重點內容 |
2014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 | 完善健康保險單獨核算、精算、風險管理、核保、理賠和數據管理等制度。商業保險機構要建立獨立的收入賬戶和賠付支出賬戶,加強獨立核算,確保資金安全。加強行業服務評價體系建設,規范健康保險服務標準,盡快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參保群眾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健全商業保險機構誠信記錄制度,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
2015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 | 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
2016年 | 中共中央國務院 |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 落實稅收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豐富健康保險產品,鼓勵開發與健康管理服務相關的健康保險產品。促進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發展健康管理組織等新型組織形式。到2030年,現代商業健康保險服務業進一步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顯著提高。 |
2017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 | 豐富健康保險產品,大力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有序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加強多方位鼓勵引導,積極發展消費型健康保險。建立經營商業健康保險的保險公司與社會辦醫療機構信息對接機制,方便患者通過參加商業健康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之外的需求。 |
2018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 | 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 |
2019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 | 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監管制度。抓緊落實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盡快使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能持卡看病、即時結算,切實便利流動人口和隨遷老人。 |
2020年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 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研究擴大保險產品范圍。加強市場行為監管,突出健康保險產品設計、銷售、賠付等關鍵環節監管,提高健康保障服務能力。 |
2021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 |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按規定探索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信息共享。 |
2021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 | 鼓勵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支持開展職工醫療互助,規范互聯網平臺互助,加強風險管控,引導醫療互助健康發展。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滿足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加強產品創新,在產品定價、賠付條件、保障范圍等方面對困難群眾適當傾斜。 |
2022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 | 增加商業健康保險供給。鼓勵圍繞特需醫療、前沿醫療技術、創新藥、高端醫療器械應用以及疾病風險評估、疾病預防、中醫治未病、運動健身等服務,增加新型健康保險產品供給。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管理式醫療試點,建立健康管理組織,提供健康保險、健康管理、醫療服務、長期照護等服務。 |
2022年 | 國務院辦公廳 |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 |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探索推進醫保信息平臺按規定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信息共享。 |
資料來源:觀研天下整理
地方層面健康保險行業政策
為了響應國家號召,各省市積極推動健康保險行業發展,如河南省發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鼓勵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支持開展職工醫療互助,規范互聯網平臺互助,加強風險管控,引導醫療互助健康發展。
發布時間 | 省市 | 政策名稱 | 重點內容 |
2021年 | 江蘇省 | 江蘇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 |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面向中老年人群開發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完善養老儲備保障機制。 |
2022年 | 云南省 | 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 | 引導商業保險機構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聚焦重點解決基本醫保報銷范圍外的醫療負擔,大力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機銜接的醫療保險、疾病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在產品定價、賠付條件、保障范圍等方面對醫療救助對象適當傾斜。 |
2022年 | 廣東省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促進醫療新技術進入臨床使用。 |
2022年 | 河南省 |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 鼓勵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支持開展職工醫療互助,規范互聯網平臺互助,加強風險管控,引導醫療互助健康發展。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滿足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加強產品創新,在產品定價、賠付條件、保障范圍等方面對困難群眾適當傾斜。 |
2021年 | 江西省 | 江西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發展規劃 | 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創新,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創新完善保障內容,加強產品創新,提供包括醫療、疾病、康復、照護和生育等多領域的綜合性醫療保險產品和服務,做好與基本醫療保險的無縫銜接。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健康保障領域的作用,引導商業保險機構創新完善保障內容,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 |
2021年 | 湖南省 | 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 堅持統籌協調、政策聯動。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銜接,發揮協同互補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
資料來源:觀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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